氣候變遷學堂:生物多樣性持續降低,如何與其他物種和諧共處?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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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程度:困難) 適合高中以上程度閱讀
參考網址:https://npost.tw/archives/41267
從MDG(千禧年發展目標,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)到SDG(永續發展目標,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),可以看到對環境保護和生物多樣性的重視程度大幅提升。
為了解決持續的環境問題,SDG自2015年實施後,和環境相關的目標變得更加多元及詳盡:如MDG 7 中一些具體目標,在SDG獨立成一項,其中水環境、生態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問題主要分布於永續發展目標中第 6、14 及 15 項裡。
SDG在臺灣:欠缺整體性國土利用計畫
臺灣涵養了世界罕見的獨特豐富生態系,物種密集度在全球排行數一數二。然因地狹人稠、歷史發展等天然或人為因素,對自然資源的利用與土地開發,多年來欠缺整體性的計畫。
從上游到下游,從山林到濕地、河口、海洋千瘡百孔的痕跡,顯示著人與土地、他種生物的關係並不和諧。雖然反公害運動與環保思潮由1980年代末期崛起,扮演了與主流經濟發展模式抗衡的角色,也促成相關立法,但至今尚有相當殘局待收拾,「環境正義」定義仍浮動。
根本原因是臺灣欠缺以永續發展為基礎的整體國土規劃,才會造成生態環境必須讓位給經濟發展、農業讓位給高科技業、山林讓位給遊客。SDG建議以生態系為基礎的管理(ecosystem-based management,簡稱EBM)。提倡保護、復育、管理以生態系為基礎畫設的保護區,視人類行為為生態環境中的一部分。
EBM 關注生態系動態、變異的本質,而且物種所棲息的生態系,可以從不同的空間與尺度來看待以及進行管理。例如,水草及牡蠣的保育除了要保護他們棲息的地點,乾淨的水源也是必須的,因此也須將上游納入保育範圍。